複合材料的概念是指一種材料不能滿足使用要求 ,需要由兩種或兩種以上的材料複合在一起 ,組成另一種能滿足人們要求的材料 ,即複合材料 。例如 ,單一種玻璃纖維 ,雖然強度很高 ,但纖維間是鬆散的 ,隻能承受拉力,不能承受彎曲 、剪切和壓應力 ,還不易做成固定的幾何形狀 ,是鬆軟體 。如果用合成樹脂把它們粘合在一起,可以做成各種具有固定形狀的堅硬製品 ,既能承受拉應力 ,又可承受彎曲 、壓縮和剪切應力 。這就組成了玻璃纖維增強的塑料基複合材料 。由於其強度相當於鋼材 ,又含有玻璃組分 ,也具有玻璃那樣的色澤 、形體 、耐腐蝕 、電絕緣 、隔熱等性能,象玻璃那樣 ,曆史上形成了這個通俗易懂的名稱“玻璃鋼” ,這個名詞是由原國家建築材料工業部部長賴際發同誌於1958 年提出的 ,由建材係統擴至全國 ,還普遍地采用著 。由此可見 ,玻璃鋼的含義就是指玻璃纖維作增強材料 、合成樹脂作粘結劑的增強塑料 ,國外稱玻璃纖維增強塑料 。隨著我國玻璃鋼事業的發展 ,作為塑料基的增強材料 ,已由玻璃纖維擴大到碳纖維 、硼纖維 、芳綸纖維 、氧化鋁纖維和碳化矽纖維等 ,無疑地 ,這些新型纖維製成的增強塑料 ,是一些高性能的纖維增強複合材料 ,再用玻璃鋼這個俗稱就無法概括了 。考慮到曆史的由來和發展 ,通常采用玻璃鋼複合材料 ,這樣一個名稱就較全麵了 。